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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烟草制品发展状况

[ 知识百科 ] 2014-02-17 来源: 中国烟草市场 作者: 程晓兵 李保江 韩彦
    近年来,随着传统烟草制品的销量在一些发达国家市场出现停滞甚至下降,以及许多国家公共场所禁烟力度的不断加大,低温卷烟、无烟气烟草制品、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正在快速兴起,菲莫国际、英美烟草、日本烟草等跨国烟草公司也从战略高度积极研发推广新型烟草制品。
    在我国烟草市场上,除电子烟之外的其他新型烟草制品虽然还比较少见,但国家局曾明确提出,在抓好知名品牌发展的同时,力争在无烟气烟草制品的发展上取得新的突破。
    主要类型
    新型烟草制品是相对于传统的卷烟产品而言的,其类型很多,并且随着技术创新的不断发展其类型也相应增加。从世界范围看,目前主要有3大类:低温卷烟、无烟气烟草制品、电子烟。其中,无烟气烟草制品居绝对主导地位,约占80%的市场份额,无烟气烟草制品主要通过口含、吸吮、咀嚼烟草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满足感,包括口含烟、鼻烟、嚼烟等;低温卷烟外观和传统卷烟类似,在500摄氏度以下只加热不燃烧烟草,但可将满足感和部分烟草香味传递给消费者,基本没有侧流烟气;电子烟是将含有烟碱的溶液雾化,通过肺部吸收,使消费者获得类似吸食传统卷烟的满足感。
    概括而言,新型烟草制品具有以下一些主要特征:一是不需要燃烧,极大减少因燃烧产生的焦油和有害成分,相比传统卷烟危害性较小;二是不会产生二手烟气,不会对公共环境产生影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吸烟和公共场所禁烟的矛盾;三是能在一定程度上适应和满足消费者的生理需要。
    发展背景
    近年来,新型烟草制品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许多国家传统烟草制品的消费人口比率在逐年下降。据统计,近十年来,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消费传统烟草制品的成年人口比率均下降了5~10个百分点。与此同时,这些国家的卷烟销量也在不断下降。正是因为成年人口卷烟消费比率的下降和卷烟市场的停滞,促使烟草公司不断加快新型烟草制品的研发推广步伐。
    其次,在世界范围内的禁烟力度不断加大。截止到目前,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已达到177个,覆盖全球88%的人口。为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特别是第8条关于“防止接触烟草烟雾”的规定,许多国家都制订、实施了严格的公共场所吸烟禁令。在公共场所禁烟范围不断扩大的背景下,新型烟草制品由于能较好地适应公共场所禁烟令,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烟草消费者的嗜好,其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市场状况
    相对于传统卷烟销量在部分发达国家市场上的下降,新型烟草制品的市场规模则扩张很快。到2011年,新型烟草制品的销售额达到195亿美元,约占全球烟草市场的3%,其中无烟气烟草制品是消费主体,销售额达160亿美元。
    根据美国财政部下属的烟酒税收和贸易局统计,2011年,世界Snus(湿鼻烟)销量增长5%,嚼烟销量增长2%。根据美国商务部的统计,在1985~2010年间,美国无烟气烟草制品的销售额增长了近4倍(见表1)。
    总体上看,世界新型烟草制品发展呈现以下态势:
    一是新型烟草制品消费比率增长很快。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对全球各地区的统计分析,2012年,这44国无烟气烟草制品的使用率约为11%。其中成年男性无烟气烟草制品使用率为23%,成年女性无烟气烟草制品使用率为7%。在全球各地区中,东南亚地区成年男性无烟气烟草制品的消费比例最高,达到36%,成年女性无烟气烟草制品的消费比例为10%(见表2)。在瑞典、也门等国家,其无烟气烟草制品的消费比例甚至超过了传统卷烟消费。
    二是新型烟草制品逐步成为跨国烟草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根据瑞典火柴公司的公开信息显示,2012年其鼻烟产品的利润率为49.2%,2013年上半年为48%。而雷诺美国公司认为其无烟气烟草制品是烟草工业中增长最快、最赚钱的板块。国际电子卷烟制造商协会统计数据表明,零售商在电子卷烟上的毛利润比传统卷烟高25%。
    三是各大跨国烟草公司对新型烟草制品的创新和拓展投入很大。在品牌营销方面,2006年以来,菲莫美国公司和雷诺美国公司都用自己知名度最高的品牌来助推自己的无烟气烟草制品。在广告赞助支出方面,各大跨国烟草公司都投入不菲,根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08年,跨国烟草公司在美国市场上关于新型烟草制品的广告赞助支出比1985年多出将近7倍(见表3)。
    虽然新型烟草制品增长速度很快,但也存在着相当的发展难度。首先低温卷烟还处于改进创新、小批量推广阶段,没有达到真正的商业化程度。其次,从消费群体分布来看,新型烟草制品中的主力——无烟气烟草制品的消费群体主要分布在北欧、美国和印度,而在其他地区,卷烟消费仍然占有绝对统治地位。第三,从控烟形势来看,新型烟草制品的消费同样会受到日趋严格的约束,未来发展的压力将越来越大。
    管制状况
    总体来说,许多国家对新型烟草制品的管制都比传统烟草制品宽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税收方面。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的63个国家的数据,无烟气烟草制品的税率都比卷烟的税率低。如挪威、英国、巴拿马、新加坡、阿富汗,其无烟气烟草制品的税率都不高。一些国家无烟气烟草制品的税率只有卷烟税率的50%。
    立法方面。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其实施指南并未要求各国禁止无烟气烟草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美国、加拿大、瑞典、芬兰、奥地利等国家都允许无烟气烟草制品销售。但也有少数国家以立法的形式对无烟气烟草制品进行管制,如:1992年,欧盟以立法形式禁止口含烟在欧盟成员国(瑞典、芬兰、奥地利除外)市场上摆放;文莱《烟草法》自2007年起禁止无烟气烟草制品的进口和销售;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自1990年以来无烟气烟草制品销售都不是合法的;马耳他1988年以来就禁止无烟气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
    监管方面。不同国家对新型烟草制品的市场监管相差很大。如英国、德国、芬兰等大部分欧洲国家允许电子烟的销售。而澳大利亚、巴西、阿根廷、中国香港禁止电子烟的销售。在美国,低温卷烟和电子烟都允许销售,但需要美国FDA(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监管认证。
    发展趋势
    总体上看,经过40多年的发展创新,新型烟草制品初步实现了有产品、有市场、有创新,发展即将进入第一个高峰期。可以预计,未来一段时间,新型烟草制品将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
    新型烟草制品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从烟草企业角度来看,新型烟草制品正是烟草市场的蓝海,经过40多年的创新发展,产品和消费群体都有了较好的基础,且利润率较高,烟草企业的发展动力很强,未来一段时间将加速发展。从消费角度来看,随着卷烟消费环境的日渐严格和新型烟草制品的创新升级,相关产品的吸食满足感更好、危害性更小、吸食方式更加便利,新型烟草制品的市场空间将快速扩大。
    新型烟草制品研发创新持续加强。作为新兴产品,新型烟草制品正处在产品创新、类别创新、技术创新过程中,创新将贯穿于烟草全产业链,如烟草基因—种植—烟叶加工—高科技烟叶成分萃取—吸食手段等各个环节。新型烟草制品的类别、产品将更加多元化、高科技化,明显区别于传统的烟草制品。如菲莫国际公司正在尝试利用基因技术对烟叶基因进行改良,以减少烟雾的危害、提高吸食的满足感。
    有关新型烟草制品的并购重组案例不断涌现。新型烟草制品市场正处于群雄争霸阶段,包括产品、市场、技术的竞争,快速发展的市场规模促使资金、产品、技术快速优化整合,领先者将会在这个蓝海中取得先机。当前,在无烟气烟草制品领域,既有跨国烟草公司,也有规模较小的公司,还有专注于技术研发的公司,并购重组的概率很大。在电子烟产品领域,目前主要是中小型烟草公司,预计并购重组会很多、很激烈。在低温卷烟产品领域,市场规模较小,目前还处于技术创新和研发阶段,并购重组可能主要侧重于专利转让和技术合作。
    延伸阅读
    国际研发
    上世纪70年代,跨国烟草公司就开始做前期准备工作,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市场调研、产品研发、广告宣传。总体上看,三种主要类型的新型烟草制品发展差异较大、很不均衡。在低温烟草方面,跨国烟草公司陆续小批量地推出相关试验产品,目前都处于改良创新阶段,没有大规模商业化应用;在无烟气烟草制品方面,2006年以来,跨国烟草公司通过商业并购、品牌共享、研发创新等手段强力、快速地抢占市场;在电子烟方面,跨国烟草公司刚开始涉足,已上市电子烟产品也不多,暂时还没进行大规模商业并购。
    菲莫国际公司:围绕打造“新一代减害产品”的战略目标,1996年开发了电加热低温卷烟Accord,2006年开发了Hertbar。目前,菲莫国际正在研发电加热低温卷烟、燃料加热低温卷烟和化学加热低温卷烟。
    英美烟草公司:高度重视发展“下一代烟草制品”,并开展了相关并购活动。2008年,收购了瑞典第二大无烟气烟草制品商。2011年,成立了Nicoventures公司,致力于研究烟草替代品。2012年底、2013年初,英美烟草公司收购了一家名为CNCreative的无烟烟草公司,已经推出Intellicig等电子卷烟产品。
    日本烟草公司:通过并购、研发等方式,积极推进全系列烟草制品发展战略和市场。2012年,先后收购了比利时格里森细切烟丝公司和埃及纳哈拉斗烟公司,从而在法国、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国家的手卷烟和自卷烟业务处于领先地位。2012年,在日本国内市场上推出了ZEROSTYLE牌薄荷类无烟烟草制品。
    帝国烟草公司:2005年,投资600万英镑收购了瑞典鼻烟公司43%的股权,2008年,收购了瑞典鼻烟公司其余57%的股权。
    奥驰亚集团:以“万宝路”为延伸品牌,积极研发推广新型烟草制品。目前已开发出Marlboro snus、Marlboro Moist snuff等产品,并计划在2016年推出一款低温卷烟。在商业并购方面,2008年,收购了美国无烟烟草公司,占美国市场份额达55.4%,拥有无烟烟草品牌Skoal和Copenhagen。
    雷诺美国公司:拥有美国鼻烟公司、圣塔菲天然烟草公司和尼可维姆尼古丁替代品公司,其代表性产品包括燃料加热低温卷烟Premier和Eclipse。2006年,收购了美国第二大无烟气烟草制品公司Conwood公司,并以“骆驼”为延伸品牌推出了Camel snus。2012年,该公司销售湿鼻烟4.4亿盒,其中“格瑞兹丽”品牌3.9亿盒,销售天然卷烟(无烟气烟草制品类型之一)31亿支。
    瑞典火柴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无烟烟草产品的领袖,2012年其Snuff产品销量占欧洲市场的82.9%。2010年,与斯堪的纳维亚烟草公司联合重组,成立了新集团,在世界20个国家设有33家烟草制品生产和经销公司,产品销往120多个国家和地区。
    国内研发
    2008年,国家局以科研项目形式开展新型烟草制品研究,其中湖北中烟以低温卷烟为重点,上海烟草集团和郑州烟草研究院以口含烟为重点,红云红河集团以电子烟为重点,总体上取得了积极进展。
    郑州烟草研究院:在国内率先开展了相关口含烟研究,并在无烟气烟草制品领域获得了一批专利授权。
    湖北中烟:成立了新一代烟草制品研究所,以低害、先进、安全、经济为创新导向,以低温卷烟为重点突破方向,启动实施了碳加热干馏型烟草制品、电能加热式低温卷烟、化学烟雾式新型低温卷烟、新型热源低温卷烟和中式特色低温卷烟的研究与开发,并成功取得了一批发明专利。
    上海烟草集团:成立了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部,并列为企业重大技术专项。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研究框架和技术体系,设计开发了具有较高水准的系列化口含烟产品,具备了规模化生产和上市的技术条件。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在电子烟方面,研发创新主体主要是国内的非烟草企业或个人,其所获专利数量占电子烟专利总数的93%,电子烟专利壁垒很坚固,但红云红河集团通过研发突破壁垒,目前已经初步具备了规模化生产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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