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r deviceWidth = parseInt(window.screen.width); if(deviceWidth<640){ var width = 360; }else{ var width = 640; } var deviceScale = deviceWidth/width; console.log('~~dpr:'+window.devicePixelRatio+'/width:'+window.screen.width+'/scale:'+deviceScale); MIP.setData({ myviewport:'width='+width+',initial-scale=' + deviceScale + ', minimum-scale = ' + deviceScale + ', maximum-scale = ' + deviceScale + ', user-scalable=no' });

中国第一家民族卷烟企业

[ 知识百科 ] 2011-03-29 来源: 《今晚报》 作者: 未知

  中日甲午战争失败后,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呼声高涨,针对大量的卷烟输入和外国资本在中国设厂,一些有识之士开始酝酿创办新式的烟草企业。

  1902年,袁世凯继任直隶总督后,制定“振兴商政,扩张实业”的新政策略,成立了北洋农务局和北洋工艺总局,指导农业和工业的发展。北洋农务局在保定成立,委任道员黄璟为总办,聘请日本农业专家楠原正二为顾问,推广新型种植,进行农业试验。为此直隶政府另划拨保定城西“旧有桑秧二百余万株,小站营田旧有稻田四百数十顷,并归该局经理”,设立农业试验场和农务学堂。农务局成立后,就把种植蚕桑、制造糖酒卷烟作为工作方向。在袁世凯的授意下,黄璟、楠原正二等赴日本进行考察,还专门考察了日本村井烟草株式会社,在此遇到了无锡人秦辉祖,其为学习卷烟制造技术,曾两次自费到日本。于是,黄璟与秦辉祖讨论了成立烟草公司的计划。不久,秦辉祖回国,在保定农务局试验场进行卷烟制造的试验。正巧慈禧太后和崇祯皇帝驻跸保定,袁世凯便将卷烟的试制样品呈上,得到好评,传旨嘉奖,并赏给双龙银牌。于是农务局有关成立烟草公司的筹划开始付诸实施。

  直隶农务局开办烟草公司采用官商合办的方式,先由北洋农务局出资,即“先用官款,以植其基;继招商股,以广其业;官任保护,商任经营”,并决定在小站试办。小站是北洋集团的老巢,光绪初年,自周盛传带领淮军在此驻军屯田后,袁世凯又在此练兵组建北洋新军。再加上有农务局管辖的营田,可以种植烟叶,解决原料问题,在这里办厂比较合理。按农务局的想法是“机器、厂房及用人一切费用,皆宜格外节省,逐渐扩充。小站之官房,皆先租用,试办一年后,果能获利,再定章程。种烟草之地,亦少种少租。机器先购东洋之上等者,不必过多,洋匠只用一二人”。

  1903年,北洋烟草公司在小站营田局官房辖地正式成立。由直隶赈抚局筹集官股二万两白银(五十两为一股),继而又招商股三万五千两(其中北京工艺商局股份最大,认股八千两)。公司设官总董,由黄璟担任,职责为“维持官面一切事宜”;商总董由北京工商局总办、状元黄思永担任,职责为“招募商股及公司一切事宜”;工厂总董由秦辉祖担任,负责“制造、行销及管理工厂一切事宜”。公司还聘请了日本烟草专家藤井恒久和两名卷烟技师。小站成立北洋烟草公司后,原保定农务局和北京工艺商局停止卷烟制造,“皆并立于天津一公司”。同年,农务局携万两白银赴日本购买机器和卷烟包装材料,又以一万五千两购买天津南斜街江苏海运局的房屋为工厂。不久北洋烟草公司迁到南斜街,而小站仍为北洋烟草公司烟草试验场。在1909年9月日本中国驻屯军司令部编印的《天津志》上,刊载了一幅1904年北洋烟草公司在小站烟草试验场的照片,说明这个试验场保留了很长时间。

  由于农务局在试办时期得到慈禧与光绪皇帝奖赏的龙牌,北洋烟草公司第一个品牌就是“龙球牌卷烟”,后又出品了“双龙地球”、“红顶”牌。款式有10支装硬盒和50支装铁筒两种。清代的舶来品卷烟采用美国的烤烟为原料,而公司的官、商总董急于求成,认为中国的晒烟成本低于美国烤烟,加上日本专家藤井恒久只懂化学不通卷烟配方,于是多次用晒烟调试,产品越调越坏。后来,工厂总董秦辉祖亲自调试,一方面采用美国烟叶,另一方面改良中国烟叶,基本成形。当时“龙球”牌卷烟使用了大量的国产烟叶,而这些烟叶应该是小站烟草试验场种植的。据说最初的卷烟大都供应给驻扎小站的北洋新军。

  北洋烟草公司迁到南斜街以后,增加了烟丝机2台,卷烟机3台,用工49人。产品不仅在天津,还在烟台、营口、锦州热销。但是由于制造工艺不精、官商利益分配的纠纷和管理混乱,导致公司负债,于1906年宣告破产。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注明“来源: 香烟价格表(xyjgb.com)”的所有文字、数据、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本站所有,任何企业、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使用。凡经本网协议授权,在使用时必须严格保留版权信息,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转载的稿件,仅为公众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已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因互联网信息的冗杂性及更新的迅猛性,本网无法及时联系到所转载稿件的作者,如有版权问题(提供相关证明)请通过页面底部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立即处理。